这个问题的答案尚未确定,政府正在努力敲定一些官方激励措施和法规。但以下是我们能在政府网站上找到的些許信息,仅供参考。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降低财务风险和监管负担,使 “為租而建 ”成为对开发商有吸引力的选择,从而支持开发新的、高质量的租赁房屋,满足不同租户的需求。
“為租而建 ”倡议为考虑在新西兰实施此类项目的开发商提供了多项激励措施和优惠:
免除利息限制规则: 为租而建开发项目永久免于适用利息限制规则,该规则通常限制房地产投资者从收入中扣除利息成本的能力。这项豁免规定同时适用于新的和现有的 “為租而建 ”开发项目,鼓励对住房市场的持续投资,特别是在创造长期租赁的住房(Te Tūāpapa Kura Kāinga - MoHUD)(Te Tūāpapa Kura Kāinga - MoHUD)。
稳定性和长期租约: 政府提倡 “為租而建 ”房产,认为它能为租户提供长期的保障和稳定性。这对开发商很有吸引力,因为它能促进稳定的租金收入流。在这些开发项目中,租户可以获得至少 10 年的定期租约,并可灵活选择终止租约,这有助于降低周转率,保持稳定的出租率(Te Tūpapa Kura Kāinga - MoHUD)。
税收和监管支持: 政府的架构包括 “建设租赁 ”房产必须满足的具体定义和要求,才能享受这些激励措施。这包括在开发项目中拥有一定数量的住宅,提供明确的个性化政策和长期租赁选择,以提高租户的稳定性和满意度(Te Tūāpapa Kura Kāinga - MoHUD)(Te Tūāpapa Kura Kāinga - MoHUD)。
2005 年海外投资法规定的 “為租而建 ”发展项目确认并扩展了对新西兰 “為租而建 ”项目感兴趣的开发商可获得的利益和激励措施,这在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网站上已有讨论。以下是基于 PDF 内容的摘要:
简化许可途径: 根据 2005 年《海外投资法案》,开发商参与 20 套或 20 套以上住宅的 “為租而建 ”项目,使开发商更容易从中获益, 尤其是以前未参与过 “為租而建 ”项目的开发商,更容易启动和开展项目。
豁免利息限制规则: 与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网站提供的信息类似,该文件也确认 “為租而建 ”开发项目不受利息限制规则的约束。这项豁免规定至关重要,因为它允许开发商扣除利息成本,从而促进了持续投资,增强了此类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多功能开发的灵活性: 该法案允许包含 “為租而建”(Build-to-Rent)组件的混合用途开发,为开发的各个部分提供不同的许可途径。这种灵活性有利于开发商在项目中结合住宅和商业元素。
这些激励措施期望吸引更多开发商进入 “為租而建”的行业,支持政府增加住房供应和提供稳定、长期租赁住房选择的目标。这种战略方法不仅简化了投资流程,还确保了 “為租而建 ”开发项目为新西兰住房市场格局做出积极贡献。